干部选任制度的改革,一直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題。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为此从各个方面作了不少努力,积极进行尝试和实践,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下探索适应我国新时期现代化建设要求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创新。干部选任问题,归根到底是怎样选人和用人的问题。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就明确指出:“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了适应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需要,为了兴利除弊,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以及其他制度,需要改革的很多。”山而干部选任制度的改革,则是首当其冲的大问题,即怎样选人、选什么人、通过什么机制用人的问題。无数正反经验都证明,人的因素、干部问题,关系到我们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如何改变长期以来存在于我们政治体制內的选用人方面的神秘化,解决和克服少数人说了算、用人唯亲、裙带关系、买官卖官、人身依附等人事腐败问题及种种弊端,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焦点。1992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立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客观上再次要求我们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尤其是转变高度集权的领导制度、领导方式。同时,由于这一改革的相对滞后,使高度集权的领导制度的弊端日益暴露,其中,选用人机制中的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的腐败问題尤为突出,使之再一次成为改革的焦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