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通过借鉴我国法哲学界关于权利理论的研究成果和税法学基础理论,以尊重公民权利,限制公权力的宪政基调,对纳税人权利在科学和规范的层面上进行研究。以宪政为研究视角,借鉴“新宪政论”的观点、西方“财政立宪主义”理论与我国当前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拓展了对纳税人权利的研究视野。提出纳税人权利是一个“权利束”,从权利体系的完整性考虑,具体论述了纳税人的宪法性权利、税收基本法和税法上的权利。从提升纳税人权利位阶,实现限制公权,指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物质基础绝大部分来源于广大纳税人缴纳的税款,是政府在用纳税人的钱为纳税人办事。为实现社会正义,维护征纳双方公平的法律地位,在立法、执法和司法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纳税人权利保障制度的思路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