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以为,在美学研究中,那种具有超越性和穿透性,在繁多的个体性和变化性中,发现、提炼出统一性的哲学研究方法,确实是不可少的。它曾经为美学研究作出巨大的贡献、也将继续为美学研究所需要。但在当下的中国美学研究中,比较形而下的、细致的、实证科学的研究方法,确实是更为紧要的。它将有助于我们在朦胧变幻的审美世界中,更清晰地看到它的各个组成部分的界限,更细致地看到它们之间的微妙连接,更切实地看到它们各个环节之间的逻辑演绎过程,从而更准确地把握“美的规律”。考虑到美感的存在,是美学研究的出发点,而美感的获得,又是美学研究的最终日的和归宿,笔者把美感作为了自己的重要研究对象。虽然,美感的形态异彩纷呈、美感的变化流动不居,但笔者以为,要把握美感的变化规律,却并非如许多人认为的那样无迹可循、无从下手。因为美感不管能够升华到如何高超玄妙的形态,它毕竟总是发生在感受主体(例如人体)中的一种感觉;而只要它是感受主体的一种感觉,它就必然以这个感受主体的感觉系统为物质载体,产生在感觉主体的感觉系统中。在当代世界已经深入到生命的基因层次的人体科学研究中,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人体中有着一种专门为美感活动而存在的生理组织系统。因此,美感的载体,也只能是感受主体中的一般感觉的载体;美感活动,也只不过这一载体的各种感觉活动中的一种。所以,它的活动规律,不会、也不可能超越感觉主体的感觉系统的感觉活动的总法则、总规律。把它玄虚化、神秘化,甚至渲染其不可知的色彩,是过于夸张的和没有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