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的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依法治国的程度取决于依法行政的水平,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公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则是重中之重。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而公务人员了解和掌握反腐败的最前沿——惩治职务犯罪的相关知识,自然是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的应有之义。能有如此明确和深刻的认识,对于弥补公务人员法律教育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缺憾,意义非同一般。法律作为具有最高效力的行为规范,最基本的作用在于让人知道行为的“应当”和“禁止”。在了解法律所要求的“应当”含义之前,更应知道法律要求的“禁止”内容。惩治职务犯罪的法律属于后者,对于公务人员学习而言,具有优先的地位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