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第一章 法则
第二章 人
第一节 权利能力
第二节 行为能力
第三节 责任能力
第四节 住址
第五节 人格保护
第六节 死亡宣告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通则
第二节 社团法人
第三节 财团法人
第四章 物
第五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意思表示
第二节 契约
第三节 代理
第四节 条件及期限
第五节 无效、撤销及同意
第六章 期间及期日
第七章 时效
第一节 通则
第二节 取得时效
第三节 消灭时效
第八章 权利之行使及担保
第二编 债权
第一章 通则
第一节 债权之标的
第二节 债权之效力
第三节 债权之让力
第四节 债务之承认
第五节 债权之消灭
第六节 多数债权人及债务人
第二章 契约
第一节 通则
第二节 买卖
第三节 互易
第四节 赠与
第五节 使用赁贷借
第六节 用益赁贷借
第七节 使用贷借
第八节 消费贷借
第九节 消费雇佣
第十节 承揽
第十一节 居间
第十二节 委任
第十三节 寄托
第十四节 合伙
卷下
第三编 物权
第四编 亲属
第五编 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