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安,男,1965年12月生,湖北黄冈市人。1994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精通英文,熟悉法文。曾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当代法学》、《法学评论》、《现代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90多篇;出版专著《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研究》、《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公司法的现代化》以及《商法总则制度研究》;先后主编出版了“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1)”、“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2)”和“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民商法系列教材(3)”;主编系列出版物《民商法学家》、《侵权法报告》和《21世纪民商法文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