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在一个幸运的时代,我们生活在一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百花开放、百家争鸣的时代,我们生活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我们的幸运在于:我们从“十年动乱”中解脱出来后,能够步入法学的神圣殿堂,吮吸法律精华,学习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技能,培养法律素养,接受法律洗礼,为做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业务素质。我们的幸运在于:我们所学到的法律知识有了用武之地。国家的法制建设需要大批的法律人才,社会管理工作需要大批的法律精英,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等各方面都需要懂法律的人才。我们较之老一辈的法律工作者不知要幸运多少倍。且不要说那一辈法律人被错划为“右派”的冤情,被排挤、批判、斗争的残酷,被冷眼相看、赋闲以待的心寒;即使出身革命世家,根正、心红、苗壮的法律人也不能从事所学的法律专业。在法律虚无主义的年代,在公、检、法机关被砸烂、大学法律系被取消的状态下,法律人实在没有专业可做,被闲置冷落,法律被虚无,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我们这一代人真是太幸运了!“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走人大学,能够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毕业后又欣逢盛世,沐浴着法制的春风。想当年,司法系统百废待兴,急需法律人才,作为天之骄子的法律系大学生,我们真是“皇帝女儿不愁嫁”,都能如愿以偿地分配到理想的去处,或成为政法系统的一员,投身火热的法治实践;或从事法学教育工作,培育新一代法治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