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制度是一项具有悠久历史的法律制度。早在公元前7世纪,古希腊就已产生了原始的担保制度。历经数千年的发展,担保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已成为现代民商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制度,并在保障债权安全、降低交易成本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担保制度在我国也日益受到重视。1981年l2月通过的《经济合同法》即就合同的定金担保和保证担保作了规定。1986年4月通过的《民法通则》第一次就债的担保作了系统明确的规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担保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原有的担保法律规范已难以满足现实的需要。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于1995年6月颁布了第一部专门调整担保关系的《担保法》。2007年3月,我国又通过了《物权法》,进一步完善了担保物权制度。同时,为了正确适用担保法律,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多个相关司法解释。可以说,目前我国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担保法律制度。本教程以《担保法》、《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为基础,就我国现行担保法律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同时,本教程还就担保制度中的相关理论问题作了阐释,并就现行法律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诸多完善现行立法的建议。本教程尝试跳出传统的教材编写模式,注重法条阐释和理论分析的结合,在全面介绍我国相关担保法律规范的同时尽可能地阐释相关基本理论,并汲取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做到知识性、系统性、实用性和理论性的统一。当然,这种尝试是否可行,是否有效,尚有待读者的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