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论丛》第14卷共载文15篇,秉承本论丛业已形成的固定风格,所收录的论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近期我国刑法学界所取得的最新研究成果。内容涵括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犯罪学与刑事政策等刑法学科诸多领域。本卷特设了“刑法原理与原则专栏”,收录了4篇相关文章,其中魏昌东的“刑事法治与刑法立法关系思辨”对现代社会中刑事法治的建构与刑法立法中如何妥善协调、处置各种相互冲突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刘四新的“立法与司法的和谐统一:社舍危害性与罪刑法定关系论——兼论罪刑法原则的功能缺陷”一文考察了社会危害性理论和罪刑法定原则的起源和历史演进,论证了社会危害性与罪刑法定的关系,并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功能缺陷进行了研究。本卷其他栏目则收录了下面一些优秀成果:张心向的“案件事实对法律规范这建构探微——以刑法规范为分析视角”提出法律运作的实践过程离不开案件事实对法律规范的建构。赵秉志、彭新林的“关于许霆案件的法理问题思考”一文就许霆案所涉及的几个主要法律问题从法理上进行了深入探讨。约克•艾斯勒的“抽象危险的基础和边界”一文提出抽象危险犯必须在犯罪形态范畴中加以仔细考察,并对抽象危险犯的基础和边界划定问题给予了详细阐述。董玉庭、龙长海的“俄罗斯犯罪客体理论的历史沿革”一文按着前苏维埃时期、苏维埃时期和后苏维埃时期这三个历史阶段,分别阐明在每个阶段的俄罗斯犯罪客体理论,并分析了这些不同的犯罪客体理论发展变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