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化,是各民族、各国家和各地区法律状况的整体表现,涉及法制建设和法律发展的整体水平,如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以及法律教育、法律职业,民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等的发展状态。一方面,由于法律文化,是与各个民族、国家和地区的居民的生活习俗、经济水平、政治形态、社会发展等整体文化的状态紧密相连,世界上有多少个民族、国家和地区,就必定会存在多少种法律文化系统,因此,法律文化不会是单一的,而必定是多元的。另一方面,世界上存在着的各个民族、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文化,在其诞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中,也必定会受到其他民族、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文化的影响,因而在其自身的法律文化中,或多或少地带有其他法律文化系统的因子;同时,在世界各个法律文化系统之间,也会互相影响,彼此交融,从而形成各种不同的混合的法律文化——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一种没有受到其他民族、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影响的法律文化系统。因此,法律的移植和法律的交融是人类法律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