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以著者在首尔大学法科大学的讲义录和此间发表的行政法领域的论文及多年的讲义经验为基础编辑而成的。著者在执笔本书的过程中,特别留意了以下两点:首先,在本书中,有关行政法的基本法制、法理或理论,不是肤浅的、平面的罗列,而是通过分析、说明其内容,努力使学生理解其本质。其次,本书考虑到学部学生而执笔,所以省略了过于具体、详细的或是细枝末节的内容,尽可能地减轻学习行政法的学生的负担,使学生能够系统地、综合地理解行政法。行政法学以实定的行政法为其考察对象,从这一点来看,对韩国的法制、判例的分析、整理当然成为了其基本的内容。但行政法学并非单纯地记述实定法,而是对此进行分析、研讨,阐明其基本原理,建立作为独立的法的行政法体系,这才是它的本质性任务。从沿革上来讲,行政法学是在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产生、发展起来的。韩国的行政法基本上是以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法为其模式发展的,至少在现阶段,对德国、法国行政法上的相关法制或法理的理解是不可或缺的。韩国的行政法受德国行政法的影响最多,所以本书中,在判断为有助于韩国行政法的解释发展的限度内,主要是分析、研讨了德国行政法的相关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