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丕祥,1955年生,祖籍山东蒙阴县。法学博士,教授,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等职。主要著作有《马克思的法哲学革命》(1987年)、《中国刑法通史》第一分册(与李光灿先生合著,1989年)、《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上卷》(主编,1991年)、《马克思法哲学思想述论》(1992年)、《法律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主编,1993年)、《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1998年)、《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1999年)、《当代中国的法律革命》(主编,1999年)、《东方法律文化的历史逻辑》(2002年)、《权利现象的逻辑》(2002年)、《法理学》(主编,2002年)、《中国的法制现代化》(2004年)、《法制现代化的挑战》(2006年)等。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1995年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1997年被评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