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形式的研究(包括研究它与内容的关系),我以为不能不注意诗歌的体裁。以往的研究,多半总是只注意现实主义、浪漫主义,还有用什么表现手法,诸如比喻、象征、想象、夸张,或者语言精炼含蓄,自然流畅、有节奏感,用典或白描,以及艺术风格如何等等,却很少结合体裁特点加以论述,即使谈到体裁,也只限于诗律学的范围。似乎一首近体诗与一首古风的差别,就在于一则有字句限制、格律规定,一则没有;律诗与绝句的差别,似乎只是律诗八句,绝句四句,“绝乃律之半”。这样,就很难说明律、绝同是近体,为什么杜甫的律诗(尤其是七律)笔力劲健,人难匹敌。而他的绝句就未能称雄于一时;李白写绝句是拿手,而写律诗(尤其是七律)则非其所长。边塞诗派总擅长歌行,田园诗派多工于五言短诗。王维的《夷门歌》、《陇头吟》、《老将行》、《燕支行》诸作,和他的《辋川集》、《皇甫岳云谿杂题》组诗,不但题材各别,风格迥异,选择的体裁也是不同的。李白的古风“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谁陈?”与歌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都是极自负的话,可是一则从容和缓,一则奔放不羁。如此等等,也都与选择诗的体裁特点有关,而决非平平仄仄的格律常识可说明的。我国传统的诗学是很讲究体裁特点的,对诗的各体都有过不少论述,有的是说得相当精辟的。这也许与他们自身都有创作实践经验有关。现在研究诗词换了路子,多不注意及此,这是一个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