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1.什么是物权?物权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2.我国为什么要制定物权法?
3.我国物权法调整的范围有哪些?
4.我国物权法的原则有哪些?
5.怎样理解物权法中的物?
6.怎样进行物权保护?
7.人们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取得物权?
8.怎样认识物权的效力?
9.为什么不动产物权须经过公示才具有效力?
10.不动产物权公示的除外情况包括哪些?
11.不动产登记由什么机构办理?
12.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提供哪些必要材料?
13.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14.登记机关登记不动产时不得有哪些行为?
15.不动产物权效力什么时候发生?
16.物权变动结果与其原因行为之间的效力关系如何理解?
17.不动产登记簿是否具有证据资格及登记簿怎样管理?
18.如何理解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证明力?
19.怎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20.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应当怎样更正?
21.什么是预告登记?为什么要进行预告登记?
22.进行虚假登记或者登记错误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23.不动产登记应当如何收费?
24.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25.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变动登记怎样公示?
26.动产物权怎样简易交付?
27.动产物权怎样进行指示交付?
28.占有改定是怎么回事儿?
29.怎样理解因公权利的行使引发物权变动的效力?
30.怎样理解因继承或者受遗赠等行为引发物权变动的效力?
31.怎样理解因联合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
32.物权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33.什么是物权确认请求权?
34.怎样理解返还原物请求权?
35.怎样理解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请求权?
36.怎样理解修理、重作、更换请求权?
所有权
37.什么是所有权?
38.所有权具有哪些特征?
39.所有权与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关系如何理解?
40.怎样理解国家专属所有权?
41.什么是征收?征收有哪些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