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打开任何一座建筑的门,走进去。如果你这样做了,你就会注意到。你无需投入精力。就已经体验了对门后面空间的一种反应。随后,这种第一反应或许会加强或改变。这种反应并非偶然。它们是由一系列感觉(视觉、听觉、嗅觉和触觉)传递给大脑的信息经过分析形成作用的结果。这种分析往往是参考个人以往的经历,对均衡和比例的感觉。对光、色彩和声音所形成的心理作用(往往是个性化的)而得来的。 这种感觉恰恰是设计师在室内设计过程中所要创造的。也是我们所需要体验的。当然,仅仅创作出一种梦幻般的感受还远远不够。运用技能和对于理论与实践的理解。设计师正在努力创造一种环境。不仅让人感觉舒适。而且在功能上可以满足使用者的各种需求。术语“室内建筑学”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描述的是在设计和创造室内空间的过程中应用建筑理论、历史和法则的一门学科。它的成长部分来源于将建筑上的严谨思想和空间设计的感观理解结合在一起的领悟力。使智力方面和人性方面的满足感相综合,克服了狭隘的立面驱动建筑以及曾经流行过的自由文脉的室内设计。从更为实用的标准来说,术语“室内建筑学”是对于“室内设计”本身不确定性的一种反映。这些不确定性已经被杂志上的标题、电视节目不断增加的用途所强调。并被描述成为对于窗帘、家具和表面物品的选择,这些更应该被称为是“室内装饰”。在最近30年的时间里,“室内建筑学”已经获得越来越多的接受度和持续增长的可识别性。这种特性可以由以下观念来加以辨别:它承认并尊重围护结构及其环境,以及创始者的设计策略。这是一种对三维空间进行操作和享受的活动。它将听觉、触觉、嗅觉和视觉所形成的感官刺激作为室内体验的潜在部分。它将光作为一种限定空间、产生效果、使人产生满足感的媒介。它将材料和颜色的运用作为环境设计的必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