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教育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是1959年起草并获得州参众两院议会通过,1960年开始实施的。当时,美国大量二战后出生的孩子进入上大学的年龄,大学入学人数出现大幅度增长,教育民主化的呼声风起云涌,如何适应和满足大量的潜在的有志于学习的人的学习需求,对美国的高等教育制度是一个巨大挑战。高等教育必须走多样化之路。由加州大学校长克拉克•科尔(Clark Kerr,1911—2003)主持起草的《总体规划》的核心议题是阐述初级学院、州立学院和加州大学这三大部分在未来加州高等教育中的作用,以及如何对这三大部分进行管理和协调,从而避免无谓重复和解决学校之间的无序竞争问题。《总体规划》还对加州未来15年高等学校的招生规模、师资需求、高等学校的容纳能力和财政供给能力进行了准确测算;阐述了公私立大学的关系,如何协调发展;提出了明确的学生质量标准和评估原则;等等。《总体规划》的成就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一、《总体规划》提出了一个科学、系统的富有创造性的研究框架和发展思路。规划确定了两大目标(确立公立高等教育部门的使命,避免无益竞争;为合格的年轻人提供充足的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六大研究领域(入学计划测算、学校功能、高校和地区发展规模、预计费用、州支付能力、组织和管理形式),并就此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思路和落实措施。《总体规划》特别强调集中的管理、地方上的主动权和社区需求三大导向的协调关系。正如《总体规划》所称:“一套方案让所有部门都能够接受,其中少不了妥协和折衷。基本的出发点就是坦率认可每一个部门的需求以及它们各自相对的优先权。”协调机构的建立和妥善处理公立高校系统内部协调发展、公立学校系统和私立院校系统的协调发展以及发挥协调机构的重要的监督作用是《总体规划》得以成功的基础。加州伯克利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的高级研究员约翰•道格拉斯(John Doug1ass)评价《总体规划》说:“1960年的总体规划确实代表着重要历史时刻的一个政治妥协,推动公立学院与大学体系获得了巨大成功。科尔的重要贡献在于他愿意通过谈判达成协议,坚持社区学院、加州州立学院和加州大学各自承担不同的使命。”二、《总体规划》把相互竞争的不同类型大学和学院转变为一个有机的高等教育体系,把加州大学的所有校区看做一所高校。《总体规划》指出:“公立高等教育由初级学院、州立学院和加州大学组成,其中每一系统都应在各自的领域追求卓越。”它赋予加州大学、加州州立学院、初级学院不同的使命,分别承担不同学生群体的高等教育。《总体规划》提出:大学负责博士教育和科学研究,从学习成绩前12.5%的高中毕业生中选取学生;州立学院主要提供四年制本科生教育、职业教育和研究生课程,可以和加州大学联合授予博士学位,应该从学习成绩前33.33%的高中毕业生中选取学生;初级学院向加州所有高中毕业生开放,提供两年转学或职业性教育。《总体规划》鼓励三级公立大学致力于自身特定的职责,作出自己独特的优异成绩。从一开始,规划者们就认识到了独立的学院和大学的关键性作用,构想了从小型私立学院到巨型公立大学的加州高等教育连续体。三、《总体规划》促进了加州高等教育的持续稳步增长,促使加州高等教育正式完成了由大众高等教育向普及高等教育的转变,保证了向所有高中毕业生提供进入高等教育的机会。1960年以来,加州大学、加州州立学院、社区学院发展显著。加州现有四年制院校225所,两年制院校171所。现在加州人口,包括各种族、男女性别,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比1960年提高很多。公立高等教育在学人数是1960年的9倍,而同期全州人口总数大约只增长了1倍。四、《总体规划》促进了研究型大学的现代化。克拉克•科尔任加州大学总校长后,即开始加强和扩大当时下属的伯克利、戴维斯、欧文、洛杉矶、圣迭戈、旧金山等6所分校,大幅增加博士生名额,规定加州大学在授予博士学位中的惟一权限(除了在某些经过选择的领域与州立学校联合授予以外),加州大学成为州所支持的主要学术研究机构,大力拨款增强加州大学的图书馆和研究设施资源,加速使这6所分校成为研究型大学。加州大学的榜样作用促进了全美研究性大学的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