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司法部等部级以上科研项目5项,承担其他项目10余项。曾获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九届高校青年教师奖、首届“钱端升法学成果奖”等,并入选教育部首批“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江苏省“3337,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二层次人才。很大程度讲,现代公共行政的生命在于裁量,无裁量即无行政。然而,在现代法治社会,任何裁量都应当受制于法律的治理,行政法的核心就在于通过法治实现对行政裁量问题的有效治理。《行政裁量治理研究》从分析行政裁量与法冶的关系人手,以一种功能主义的立场,围绕行政裁量的治理模式选择,以及作为行政裁量法治化治理模式的四个环节即“作为规则之治的裁量基准”、“实体上的利益衡量”、“过程中的利益沟通”、“对裁量的司法制衡”等问题展开研究,旨在通过科学创建行政裁量的法治化治理框架及其运行规则体系,勉力构建系统而成熟的行政裁量理论体系,探求切合中国特色的行政裁量治理方案。很大程度讲,现代公共行政的生命在于裁量,无裁量即无行政。然而,在现代法治社会,任何裁量都应当受制于法律的治理,行政法的核心就在于通过法治实现对行政裁量问题的有效治理。 本书从分析行政裁量与法治的关系入手,以一种功能主义的立场,围绕行政裁量的治理模式选择,以及作为行政裁量法治化治理模式的四个环节即“作为规则之治的裁量基准”、“实体上的利益衡量”、“过程中的利益沟通”、“对裁量的司法制衡”等问题展开研究,旨在通过科学创建行政裁量的法治化治理框架及其运行规则体系,勉力构建系统而成熟的行政裁量理论体系,探求切合中国特色的行政裁量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