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实务》由马辉、周静茹编写。在我国,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2003年7月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为标志,国家正式启动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和山东6个省(市)开始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尝试。2005年,我国又新增12个省(市、自治区)作为社区矫正的试点省份。至此,我国已有18个省份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设中来。但是,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总体上还处于摸索阶段,从对社区矫正理论的认识到实践中的具体操作规程还不很成熟。如何看待社区矫正,特别是如何在实践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当前进一步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急需解决的问题。基于此,我们组织了部分骨干教师编写了《社区矫正工作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