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和“德治”这个题目,不是单选题,而是多选题,究其实质,是要求我们对它们之间的关系做出分析,绝不是利用其中一个,来反对或排斥另一个,这类简单化的做法是不可取的。计论“法治”和“道德”问题(方略问题),必然涉及到“法律”和“道德”问题(铁序问题)。某种程度上,在方略问题上有所倚重,就是在秩序问题上有所倚重。而把方略问题转化为、更准确来说是归结为铁序问题,实际上是把前者带入一个更为广阔的领域。但是,通过铁序问题来深化方略问题,还不是全部,这中间,还存在法治观问题(观念问题),最后重的是“形式法治观”和“实质法治观”可以说,观念问题是方略问题、进而也是秩序问题的最富活力的部分之一,当然,也是最重要的阴力之一。所以最终还得落实到“形式法治观”的对策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