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在祖父的大家庭里,全家二三十口人,大锅饭只供给主食和一般的副食——如炒白菜,腌萝卜这类,别的吃食由各房自理。母亲自己腌鸡蛋,每天早晨煮一个由我和弟弟景兰分食。景兰喜欢吃蛋白,我就吃蛋黄。沅君能吃饭了,但不吃鸡蛋。我们三个小孩,倒各得其所。母亲不忍,百般劝诱,也没生效果。1907年,父亲在湖北崇阳县做知县,我们这三个小孩都跟着到崇阳。父亲给我们请来个教书先生,设了一间书房。我们这三个孩子分成两班。我和景兰为一班,沅君六岁,一个人一班。功课只有国文、算学两门。父亲认为这两门是一切学问的根本,必须在小的时候把根基打好。先生教算学要用黑板、粉笔。粉笔在崇阳买不到,就写信托在汉口的亲友去买。当时粉笔称为粉条,汉口的人托人捎回来一大包,打开一看,原来是吃的粉丝,粉丝也叫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