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贤奇,男,1936年1月生,山东省日照市人。吉林大学教授。1953年参加工作,1960年于吉林大学法学系毕业留吉林大学哲学系任教。1962—196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师进修班学习。1965年调吉林大学马列主义教研部至退休。19781994年先后任吉林大学马列主义教研部副主任、主任,兼吉林大学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研究所所长、马列部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委员。1986年以来先后任吉林省高校“两课”教改领导小组成员、吉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高校“两课”指导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曾任长春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兼职教授。1960年以来先后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原理、马列主义发展史、马列著作等7门课程。曾承担马克思主义体系研究和马克思主义教学实效研究两个科研项目。自1983年开始先后担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马壳·思主义原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公开出版著作23部,发表论文100余篇。他主编的《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探索》一书获省级一等奖。1986年以来他一直是吉林省高校统编教材《马克思主义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主编。他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并于2000年获吉林省教学成果省一等奖。先后6次参加国家教委、中宣部召开的全国性教学改革和建设的研讨会。1997年去美国、加拿大参观考察一年。1992年10月被N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3年10月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颁发的“吉林英才奖章”。1997年10月被评为首届全国普通高校-92;“两课”优秀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