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性司法:法理及其实践展开》从参会的论文中选编而成的。考虑到各篇论文的研究重心、相互之间的逻辑联系以及阅读的方便等因素,《恢复性司法:法理及其实践展开》将这些论文分为四个单元:第一单元主要研讨的是恢复性司法的理论基础和价值追求。第二单元主要研讨的是恢复性司法理论引入我国的可行性以及如何引入的问题,同时对当前我国一些地方司法机关正在实践中尝试推行的刑事和解制度进行了实证考察和分析。特别是本书收录的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宋镇藤副检察长等“关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正在实践着的‘平和司法’模式的样态描述和理论证成”的论文,尤其值得一读。第三单元主要研究的是恢复性司法的一些具体论域,如恢复性司法中刑事司法专业人士的角色类型、社区的基础性作用等。第四单元是关于恢复性司法的一些质疑性论文,主要涉及恢复性司法制度的实体法冲突、程序法冲突以及其它理论障碍和实践障碍,这组论文不仅彰显了有关恢复性司法理论研究的多元化,而且有助于推动恢复性司法研究的深入化。当然,以上只是一种粗略的划分,因为其中一些论文所关涉的内容其实是综合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