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爱默生(Ralph Walde Emerson,1803—1882),19世纪美国著名哲学家、诗人、教文家,新英格兰超验主义运动之代表人物。生于马萨诸塞州波士顿,行四。父母均系英国后裔。两岁被父亲视为“迟钝之学者”,三岁入托儿所及文法学校。1817—1821年就读于哈佛大学,并从那里毕业。1826年被委任为牧师,五年后辞去教职,与教会决裂。1833年游意大利及巴黎、伦敦等地。1847—1848年应邀到英国各工业城市演讲,并再游巴黎、英格兰。著作甚丰,其中《论自然》(1836)、《论美国学者》(1837)、《神学院献词》(1838)三部作品被评为“三个里程碑”。倡导“极端个人主义”,认为“除了自己以外一切都是虚无与短暂的”,被视为“美国个人主义思想的发源地之一”,“标志着美国文化和美国精神的独立”,“影响到实用主义哲学家詹姆士和杜威”。享有“实用主义哲学之父”、“美国精神之先知”(林肯语)、“美国的孔子”(林肯语)等美誉。除《英国人的特性》(1856)外,作品还有:《随笔集》(第一卷,1841)、《随笔集》(第二卷,1844)、《诗集》(第一卷,1846)、《代表人物》(1850)、《生活之准则》(1860)、《社交与独处》(1870)、《诗选》(1876)等。钱满素《爱默生和中国:对个人主义的反思》(1996)是有关爱默生的研究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