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第一课至第六课为儿童一级,第七课至第十三课为儿童二级,第十四课至第二十课为儿童三级。在考评标准上的主要要求:一是语音规范,二是主持、朗诵、讲故事的表达能力,三是语言、形体与情感协调性相结合的综合表现。希望孩子们在掌握和体验表演艺术乐趣的同时,变得开朗活泼、积极主动、有自信心、善于交流。编写《朗诵?语言表演艺术考级辅导教程》(儿童卷)旨在通过开办儿童语言表演艺术培训班,开展语言表演艺术基础培训教学,引导孩子们参加课外语言表演艺术考级活动,倾听专家点评,观摩同学表演,取长补短、不断提高;让中华语言表演艺术在幼小的心灵中生根开花,也为衔接《朗诵?语言表演艺术考级辅导教程》(青少年卷)的系统教学培训与考级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