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习惯法田野调查报告》共分5个章节,主要对凉山彝族习惯法进行了田野调查。彝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古老民族,他们居住于祖国的西南边陲,人口近800万。“凉山彝族”是操彝语北部方言、自称为“诺苏”的彝族支系,他们主要居住在四川省境内黄茅埂以东至金沙江畔,北至大渡河的地理区域。这里群峰罗列,峡谷纵深,山河奔腾,自然环境奇瑰而险峻。由于山水的阻隔,古老的彝族“原生态”文化受中央王朝及周边文化的影响相对较少,从而较多地保留了其自身的特性。凉山彝族习惯法是彝族法制的典型体现,它体系完备,内容详细周全,富有民族特色。不仅如此,这些生长于彝族民间的法律如一泓清流,从远古流淌至今,在今天的凉山彝区仍然发挥着重要的秩序功能。晋代常璩在《华阳国志·南中志》中说,“夷中有狡黠能言议屈服种人者,谓之‘耆老’,便为主。议论好譬喻物,谓之‘夷经”’。直到今天,这些见多识广、长于辞令、德高望重的“耆老”——彝族民间的“法律人”“德古”依然活跃在人们的法律生活中,他们运用习惯法和判例解决了凉山彝族地区大量的纠纷,起到了化解社会矛盾、维系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