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伟华,1971年生,湖南岳阳人。1997年中南政法学院硕士毕业后在华侨大学法学院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期间于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在武汉大学攻读博士,毕业后回校工作。2005年底进入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07年9月至2008年8月在日本国立一桥大学法学研究科担任客员研究员,回国后担任汕头大学日本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代表性研究成果有《犯罪客体研究——违法性的中国语境分析》(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犯罪构成原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版),《刑法总论》(兰州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等,另外在《法律科学》、《法商研究》、《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刑事法评论》、《刑法论丛》等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