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伯符,男,1955年2月生,湖北黄陂武湖农场旗杆垮人,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参加工作;本为农民,学过工,当过基千民兵;1983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1998年任编审,2000年任法学教授;二级警监警衔。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法律史和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生导师、法律史专业博士生合作导师,湖北警官学院副院长、法学学科带头人、学报主编。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理事、中国高教学会高教管理分会副秘书长、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高教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在《中国法学》等期刊和论文集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著作、教材等30余部(其中主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l部),主持并完成司法部、公安部部级科研项目各l项,有多项成果分获省、部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