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国防科技工业转型升级正处于由量变到质变转换时期,国防与军队建设正处于军事变革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目前,进行军品价格规制设计与制度创新,是转变传统行政管理模式的必然选择,是克服军品价格管理弊端与促进军品市场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军品价格规制本身就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维系着国家安全,涉及行政体制与经济体制的双重改革,承载着军品承包商、军队及国家之间的利益,而要统筹好这些目标与要求,存在着诸多方面的难题。那么,如何合理利用激励性规制工具来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军品价格规制制度,使其既能促进军品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军品采办经费的使用效益,就成为摆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中国特色的新军事变革面前的一项急需解决的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长期以来,我国在军品定价上一直延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管理方式,改革至今仍未真正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军品价格规制制度。目前,我国的军品价格管理制度的本质仍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军品产业实施行政垂直管理的延续,从其管理体系的形成和政策执行过程的实质来看,与其说我国军品价格管理制度的形成同样源于克服自然垄断和信息不对称所导致严重弊端的需要,还不如说是计划经济体制使然。而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这种管理模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以及军品产业自身科学发展需要相比,出现了严重不相适应的情形,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滞缓了改革的整体进程。为此,我们必须要创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军品价格规制制度,从而将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所延续下来的政府对军品产业的计划管理,彻底改造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规制。鉴于此,本书将最终研究目的界定为: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军情,通过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和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工具,建立起适应军事变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及国防与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中国特色的军品价格规制制度。为实现上述研究目的,本书以界定军品价格规制内涵为研究起点,然后采用逻辑递进的分析方法依次对我国军品价格管理制度的历史与现状、价格管理困境、规制设计的约束条件、价格规制模式设计、规制治理机制设计等内容展开了系统的分析,最后在综合上述分析基础上,立足于国情与军情创新了中国特色的军品价格规制体制与机制。相应地,本书做出了如下结构安排:导论。第1章导论主要论述了研究问题的提出与研究目的,军品与军品市场的特殊属性,规制概念的界定,以及本书的研究意义、研究思路与方法、结构安排与可能的创新等。第1篇理论分析。本部分是由第2章和第3章组成。为了更好地把军品定价问题纳入到规制理论框架下进行研究,第2章专门介绍了国内外军品价格规制研究概览、国内外军品定价模型的比较、西方规制理论研究述评等内容。通过研究,笔者认为我国在军品价格规制方面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未能真正厘清军品价格规制的实质与内涵,从而也就未能真正解决军品定价中所面临的矛盾与弊端。而要想解决这些矛盾与弊端,必须要跳出原有的思想模式及分析框架,合理地、科学地借助激励性规制工具来建构起适合国情、军情的军品价格规制制度。第3章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军品价格规制的理论缘由、概念界定及规制内涵等主要内容。通过研究,笔者提出本研究的核心概念,即:所谓军品价格规制,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解决满足国家安全需求与提高军品生产与配置效率问题,规制机构根据军品发展的基本原则及有关法规制定并实施的直接干预军品价格水平、价格结构以及军品承包商与军品需求方的价格行为的一种博弈规则;其过程是规制机构、军品承包商及军品需求方之间讨价还价的博弈过程;其目标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提高企业的内部效率、维护企业发展能力以及提高军品采办效益。第2篇实证分析。本部分由第4章和第5章组成。首先,笔者通过对我国军品价格管理制度历史与现状分析后认为:我国军品市场建设经历了探索阶段、初步建立阶段、发育与完善阶段等主要阶段后,已真正进入了一个成熟与发展的新阶段;改革至今,我国军品定价方法仍比较单一,仍具有较强的行政计划色彩,未能根据需要建立起合理有效的军品价格规制方法;与军品价格规制内涵与要求相比,我国军品价格管理制度仍未建立起规范的规制制度,仍是一种由行政主导的计划管理模式向市场主导的现代规制模式转型的过渡型管理制度。然后,笔者通过对现行军品价格管理困境分析后认为:现行价格管理模式存在诸多方面的理论困境与实践困境,而这些困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价格规制方法与规制治理机制设计不当所造成的;要想设计出合理可行且可实施的军品价格规制制度,一方面要选择与设计好合适的军品价格规制模式,另一方面要设计好与价格规制模式相耦合的规制治理机制,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第3篇机制设计。本部分由第6章、第7章及第8章组成。首先,文章通过对军品价格规制设计面临的约束分析后认为,军品定价要受到军品技术经济特点、全寿命管理要求以及既定的制度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并由此决定了其规制设计要受到信息约束、交易约束和行政约束等方面的综合约束;随后,在此基础上,笔者又通过对军品价格规制中激励与抽租原理、激励强度设计、常用规制模式比较等内容的分析,构建了适合国情与军情要求的分阶段混合价格规制模型,即基于回报率规制的混合价格规制模型Ⅰ与基于价格上限的混合价格规制模型Ⅱ;最后,笔者根据合同规制观下军品价格规制作用机理及价格规制模式完美实施的内在要求,分别基于逆向选择问题与合谋问题设计了相应的规制治理机制。第4篇制度创新。本部分是由第9章单独构成。笔者以马克思主义的国防经济理论、经济规制理论、制度经济理论、价格理论以及中央军委新时期军队建设方针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方针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军品价格管理变革、国外军品价格规制改革以及国内其他产业价格规制改革的历史经验和合理借鉴机制工具的基础上,立足于军品产业的特殊性、现代军品管理与发展及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创新了军品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以期为下一步的军品价格规制改革提供了理论指导与政策参考。在研究过程中,笔者通过对制度创新的背景、必要性与可行性及创新思路分析后,提出了制度创新的三个方向:一是创新军品价格规制机构,着力构建了职责明晰、分工明确、组织精干、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运行有效的军品价格规制机构;二是创新军品价格规制方法,着力构建了定价灵活、激励相容、保险适度、系统科学的军品价格规制方法;三是创新军品价格规制治理机制,着力构建了激励有效、管理科学、系统高效、执行规范、监督严密的军品价格规制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