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从社会学视角出发,在全球治理的框架内,把中东极端组织的行动视为一个“国际社会问题”和一个“完整的社会行动过程”,涉及到社会环境、社会互动、行为过程和行为主体四项要素。作者运用社会学整体主义方法,论证这四项要素与暴力行动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建构关系,以及这四项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作者提出:中东极端组织之所以采用暴力行动,是因为在全球化与现代化进程中,中东地区处于相对边缘化和相对落后状态,并且成为美国最重要的战略目标和西方发达国家欲加以改造的对象。这里的广大民众,既看不到改善自身经济状况、社会处境的希望,又不满意本国政府出于现实政治的需要,而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所作出的各种妥协;因“共有知识”缺失导致的文化偏见和文化曲解,在双方互动中发展为文化敌意他们内心不平和失望的感受日积月累,需要寻找宣泄的通道及出口。在具有偏执宗教激情,且一直觊觎政权的极端组织领导层的诱导下,一部分人把造成中东地区相对边缘化和相对弱势身份的责任,完全归咎于外部环境。同样是在这些极端组织领导层的教化下,愤懑和绝望的激进分子趋向极端。他们把暴力手段纳入“合乎伊斯兰教法”的“圣战”范畴,铤而走险,采用自杀性袭击等暴力手段去报复与威慑他们判定的“行动目标”——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以色列、中东国家现政权乃至无辜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