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翔,男,1973年生,福建省福州市人。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政治学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华侨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历任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权益保障部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信访处主任科员;中共河北省张家口市委研究室副主任;中共北京市崇文区蚕政法委书记助理;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调研员。曾在《人民政坛》、《大公报》、《今日中国论坛》、《法学论坛》、Ⅸ东南学术》、《中国监狱学刊》、《检察日报》、中央统战部《调研参考》等人文社科核心期刊和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50余篇,约50万字。参编的她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法理学研究》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参编的《当代国际法热点问题研究》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参编的《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参编的全国高等学校21世纪法学精品系列教材《中国国际私法学》与《律师事务与仲裁法》由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系统工程研究国家社科重大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实践》研究,参与司法部委托课题《中国司法制度》研究,主持湖南省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课题《湖南省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兼任社会职务主要有: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归国留学人员联合会顾问、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兼职教授、国际关系专业硕士生导师、湘潭市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肖哲,男,1980年生,湖南省新邵县人。1998年入湖南师范大学,在校潜心求学七年,先后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在各种报刊杂志中发表各类文章30余篇。2005年获宪法与行政法硕士学位,同年6月应征入伍,加入湖南省消防部队。先后在公安部天津高级警官培训基地、湘潭县消防中队、湘潭市消防支队政治处工作,历任培训基地学员区队副区队长、中队代理副指导员、政治处干事。入伍三年来,荣获嘉奖一次,荣立三等功一次,并先后获得“2005年度入警大学生优秀培训学员”、湘潭市消防支队“2007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08年4月由公安部消防局选调赴京参加北京奥运会安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