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杰斐逊,《独立宣言》作者,美国首任国务卿、第三任总统。约翰·马歇尔,“国父”华盛顿最欣赏的才俊,美国第四任国务卿、第四任首席大法官。这两位美国的开国元勋,本为远方表兄弟,皆曾在威廉与玛丽学院研习法律,同是亚当斯总统内阁要员。然而,两人之间却水火不容,从生活方式到政治信念,都天差地别。杰弗逊张扬而奢华,是州权的积极倡导者,力主13个州代表13个主权,应与联邦政府平起平坐;马歇尔低调而朴素,推崇强大的联邦政府,坚信13个州应该依据宪法整合为一。在两百年前的美国政治舞台上,两人均为长袖善舞的帅才;他们为各自的信念,展开了漫长而艰苦的角逐。这场史诗般的对抗,华盛顿、亚当斯、麦迪逊、汉密尔顿等开国元老均卷入其中,美法和谈、亚当斯与杰弗逊的总统选战、“马伯里V.麦迪逊”一案、副总统伯尔的叛国等一系列事件串连前后。最终,强有力的联邦政府、独立的司法机构写就了美国基本的宪政格局;在美洲新大陆上,一个合众国得以打造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