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英国作家佩内洛普.菲兹杰拉德大器晚成,晚到目前所见文学史著作还来不及提起她,晚到我们刚刚知道她,虽然她在英国文学中自具地位,而且卓尔不群;对于我们普通读者,末一点特别重要。即以英国女作家而论,读过了奥斯丁、勃朗特姐妹、艾略特、伍尔夫、默多克和莱辛等等之后,为什么还要读菲兹杰拉德呢。如此提问或嫌太过实际,但这的确是个问题。不妨简单地回答一句:因为她和她们不一样,非但如此,在我看来,她和世上所有作家都不一样。
然而此种不同在微妙间。菲兹杰拉德无疑是睿智的,但她不像奥斯丁那样借助某个人物表现一己的睿智,甚而让这睿智凌驾于所有人物之上;她对于自然环境和人物心理总能体会入微,但这是一种坦然的、放松的体会,不像伍尔夫那样始终处在紧张状态;她善于捕捉生活中的诗意,而不是诗的创造者,不像艾米莉.勃朗特那样把小说写成一首诗;她塑造的人物也以女性形象最具魅力,但不像夏绿蒂.勃朗特那样安排女主人公作自己的代言人,张扬一种“女性立场”;对她来说,体验总是胜于思考,所以不像默多克那样通过作品阐述自己的哲学,作为一位作家,她其实并不关心哲学问题;她不止一部作品取材于现实生活,但并非像艾略特或莱辛那样关注社会问题或道德问题。她仅仅是要做个好作家,此外别无野心;我们读她,归根到底也是因为写得好。菲兹杰拉德自然不如上述几位地位崇高,但她继乎其后,却末隐蔽在她们的阴影之下。
优秀的作品或以情节胜,或以人物胜,或以主题胜,菲兹杰拉德所著则以风格见长,尽管风格离不开情节、人物甚至主题。有了这些,还有如何看待、处理和表现的问题,对于菲兹杰拉德来说,这可能更为重要。必须指出,风格有一部分关乎语言,在翻译过程中总归有所损失,倘若只看译文,对于原著的语言风格最好三缄其口;而风格的另一部分,譬如菲兹杰拉德的优雅沉静,细腻而又简洁,多少可以超越此种限制,让另外一种语言的读者所能了解。
在中国,菲兹杰拉德的名声大概起于她的《书店》的翻译出版,译者说:“这本小说,仅仅因为它的名字叫做《书店》,便值得付出。”这话很打动了一些有书店情结的读者,但不无误读之嫌。《书店》并非《查令十字街84号》一类作品,菲兹杰拉德也不是那种津津乐道于现实生活中某一具体事物的作家。显然,假如主人公弗洛伦斯在“老屋”开的是别的什么店,最终也得照样倒闭。书中写道:“当火车开出车站时,她坐在那里,羞愧地低下头,因为她生活了将近十年之久的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这里,弗洛伦斯同样误读了自己的遭遇,而作者并未替代她看透这个小镇与其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问题。菲兹杰拉德塑造了弗洛伦斯,理解她,同情她,甚至赞许她,但弗洛伦斯并非就是作者自己。《离岸》中的尼娜,《天使之门》中的黛茜,《蓝花》中的卡罗琳,也都是作者着意塑造的女主人公,但她与她们同样保持着恰当的距离。译者谈到弗洛伦斯起念开书店,“仿佛要寻求一种叫做‘意义’的东西”,但是这种意义究竟为何,作者始终末予揭示。她无意将一部作品归结于一种道理。《书店》如此,后来更见特色、更具分量的《离岸》、《天使之门》、《早春》和《蓝花》亦是如此。
菲兹杰拉德的风格,就体现于她与情节和人物之间这种关系,或者说,她对待它们的态度。菲兹杰拉德习惯采用第三人称写法,也很好地发挥了这一叙述方式的长处对于小说创作来说,这是一种便于调控、可近可远的写法。作者既能真切体会某一具体情境之中的人物,也能置身此一情境之外予以冷静观察;不因过于切近而妨碍观察,也不因过于间离而阻隔体会。菲兹杰拉德是一位既充分,又克制的作家。她笔下的人物和情节总是“本来面目”,行乎当行,止乎当止,而她一视同仁,笔下波澜不兴。这最明显地体现在取材于德国诗人诺瓦利斯生平的《蓝花》中,有意见指该书“并没有过多地进行文学意义上的创作”,殊不知以此要求作者,无疑求马唐肆,她无非不制造、不渲染、不大惊小怪罢了。菲兹杰拉德的作品,读之如啜清茗,滋味徐生,《蓝花》尤其如此,好处要读完才能觉得。这个好处,是读别的书不大容易见到的。
对于菲兹杰拉德,很难讲这一切是技巧所致,还是修养使然。有一点应该提到,即她是过了六十岁才开始写作的。一位作家最初投身写作所形成的态势,也许会延续终生;很多人到老也摆脱不了粗糙、草率、幼稚和青春气,就是这个原因。而我们常常把这种惯性看作作家的风格了。菲兹杰拉德则是在自己的生活中已经汰尽了这些之后才从事写作。她不是要达到什么,而是在规避什么。前面我讲菲兹杰拉德所塑造的人物都不是她自己,可以换个说法:他们是她,但不是现在的她;她历尽人生之后,回过头去看着过去的这些自己,其间的距离是一己的阅历,是她对于这个世界的彻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