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学作家的独特性在于:创作时,首先把自己想象成作品中的罪犯,摹拟犯罪时的心理反应和作案手段,才能刻画出惟妙惟肖的罪犯形象:同时还应把自己当作作品中的警察,熟知刑侦技术和刑侦手段、严密的分析推理和艰辛的追踪抓捕、罪犯最终落入法网的过程,才能真实可信:最后才是作家,用渊博的社会科学知识、丰富的生活积累和高超的文学技巧,创作出优秀的法制文学作品。《中国法制文学导论》作者作为“中国法制文学”概念的创立者和研究者,既具有理论视角的宏观掌控,又有众多中长篇小说和剧本的创作实践。因此,《中国法制文学导论》最重要的价值在于:文学理论的科学性与逻辑性和创作实践的感悟与提炼两者并重。在目前法制文学研究成果十分稀少的状况下,它使《中国法制文学导论》闪耀着一种特立独行的原创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