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刘翔。喜欢舞文弄墨,崇尚淡泊明志。曾在农场呆过,在企业干过,在机关蹲过。后来,热血一“沸腾”,便捧着一纸调干令,穿上警服,到上海市公安局去当了一名写写弄弄的警察。因为写过几本书,因为是作家协会会员,所以美其名日——公安作家。但最为“自恋”的嘛,却还是父母赐予给我的这个响亮名字——刘翔,没料到,若干年后,突然有一个名扬全球的跨栏世界冠军和我一起共享了“刘翔”这个名字。这实在是很巧合、很荣幸、很光荣。当然,首先应该感谢彼此父母“英雄所见略同”。虽然我是大翔,他是小翔。但是,我是马路上的行人,他是跑道上的飞人;我是百姓,他足巨星而今,我们共同在各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地“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