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龚诗的注释,作者力求准确、简明外,主要注意了如下三点:第一,龚诗多系政治诗,不同于一般写景、咏物、抒情之作,其中牵涉到具体的历史事实。凡遇此类诗,务将史实注明,个别地方也略加评论,以帮助读者正确地理解诗意。第二,龚自珍的每一首诗都是诗人全部政治、思想、生活中有机的一部分,像一部机器上的一个小螺丝钉,它们彼此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因此,依据鲁迅先生“知人论世”的提示,即“倘要论文,最好是顾及全篇,并且顾及作者的全人,以及他所处的社会状态,这才较为确凿。要不然,是很容易近乎说梦的。”在注解龚诗时,我力求寻找其内在联系,并从相同的和有关的诗句中反复对照比较,选择其正确的解释,避免孤立地“就事论事”或望文生义的毛病。第三,我的老师萧涤非教授在他开设的“杜甫研究”专题课中,曾多次向我们讲述他注解杜诗的重要方法之一,即“以杜解杜”。先生认为“这样做,比较容易接近真象,还它一个本来面目”。我注解龚诗,遵先生的教导,也试图采用这一方法,并名之日“以龚证龚”。果然,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可以由此找到思考的线索,故《诗选》中,一句诗、一个词语互参互证的地方很多。做是这样做了,但能否收到预期的效果,自己极无把握。龚诗的选注,困难是较多的。除上面提到的外,还有两点:第一,龚自珍的诗歌,有相当一部分语言比较含蓄、曲折、隐晦,这是因为在文字狱的阴影下,诗人不可能将揭露社会黑暗、抨击统治集团腐败,以及反映现实丑恶的诗句表达得很显豁、很明确,他自己曾陈述其苦衷说:“第一欲言者,古来难明言。姑将谲言之,未言声又吞。”故只好“东云露一鳞,西云露一爪”,这便给后代的读者留下了疑团。注释龚诗首先必须结合抒情主体的语境和思想破译这些疑团,这就不是孤立地解释几个字词所能奏效的。第二,龚自珍受过正统“汉学”的教育,为学甚广,出入诸子百家,可谓博大精深,这也给解读龚诗带来一定的困难。我的注释能否准确地揭示龚诗的宗旨,能否参破龚诗的衷情,那就要请专家和读者来鉴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