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古籍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古籍保护事业。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总原则指导下,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正式开展。 中华古籍保护计划以保护中华古籍、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为目的,计划完成全国古籍普查,修复破损严重的珍贵文献,分层次培养古籍修复人才,改造全国图书馆现有古籍保存条件,实施文献保护标准化建设,从而使我国古籍保护事业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由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实施,成立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和地方古籍保护中心开展具体工作。 2008年,经过严格评审,国务院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共有211家藏书单位的2392种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51家藏书单位入选“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本次展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精品最多的大型古籍珍品展览,展出来自84家藏书单位的392种珍贵古籍,所有展品均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