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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案例题经典模式八十讲

2009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案例题经典模式八十讲

定 价:¥35.00

作 者: 段波 主编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丛编项: 2009国家司法考试高分演练系列
标 签: 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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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09309643 出版时间: 2009-03-01 包装: 平装
开本: 16开 页数: 225 字数:  

内容简介

  司法考试卷四的案例题的分值相对较高(一般在10分到25分之间),而考查的知识点相对较少(大约在5到8个)左右,也就是说,每个知识点能够占据2到3分的分值,与一道选择题考查两到三个知识点而只有一两分相比,案例题是司法考试各种题型中“性价比”最高的题型,同时,由于案例题的得分率一向较低,案例题也是司考考试各种题型中具有较大区分度的题型。事实上,每年前三卷成绩及格而在卷四折戟沉沙的考生在所有没有过关的考生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所以,每个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一定要对案例题给予高度的重视,争取拿到较好的分数,以确保顺利过关。其实,大多数考生对卷四的重要性都有所了解,难的是缺乏一种科学的学习方法来复习案例题。在这里,笔者给大家推荐本书所使用的复习方法——必考模式复习法。要想做好案例题,笔者以为,需要具备以下的几项能力:第一,了解案例题常考的知识点以及考查的形式。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事实上,能够被用来作为案例题考点的知识点在所有的知识点中所占据的比重并不大,而以案例的方式来考查这些考点的方式更是寥寥无几。司考的真题越来越多,司法考试案例题的主要考查方式已经基本浮出水面,了解、掌握这些考查方式是考生卷四得到高分的一条捷径,本书所归纳的八十个案例题必考模式就是编者在这一方面的一种尝试。第二,每个可能被考查的知识点一般自身都自成体系,具有一定的综合性。考生如果能够融会贯通的掌握这样的体系,不仅能够准确的解题,更重要的是能够更快的解题。考虑到相当一部分考生卷四不能全部做完,能够以较快的速度准确解题是卷四得高分的一大关键。本书在每个必考模型后面均附有一个图表形式的归纳总结,以期建立一个相对系统的知识体系,供读者参考。第三,考虑到卷四的案例题属于主观性的题型,要求对所考查的知识点的理论基础有所了解。本书设有“法理分析”一栏,方便读者学习。最后,做好案例题需要考生有一定的阅读分析能力、理解归纳能力与语言组织能力,这些能力必须来自于一定的实战训练,本书在每个必考模型后均有一个实战实例,这些示例均来自经典的司考案例,可以帮助读者提高上述三种能力。

作者简介

  段波,北京新起点学校答疑团队创始人与总负责人。具有多年司考辅导经验。新起点答疑团队创建于2005年。以为广大考生答疑解惑为己任,读者如果对本书的内容有疑问,也可以发送短信到13811637800或EMAIL到duanb00425@yahoo.com.cn获得解答(每年三月中旬到九月中旬有效)。

图书目录

民法
 模式一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死亡宣告被撤销后的财产关系
 模式二 代理、转代理、委托合同
 模式三 民事行为能力、重大误解
 模式四 债权合同的成立与物权变动的区分
 模式五 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
 模式六 物权法综合考查
 模式七 合同成立、合同的效力与合同责任
 模式八 合同解除权、合同抗辩权与合同责任
 模式九 保证合同与保证责任
 模式十 买卖合同、所有权移转、风险负担与孳息归属
 模式十一 融资租赁合同、运输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技术咨询合同
 模式十二 合同法与侵权法综合考查
 模式十三 加害给付、请求权竞合、共同侵权与损害赔偿
 模式十四 特殊侵权行为
 模式十五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
 模式十六 继承人与遗产分配
 模式十七 遗嘱继承、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模式十八 婚姻法综合考查(无效婚姻、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损害赔偿)
模式十九 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综合考查(一)
模式二十 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综合考查(二)
商法
 模式一 公司资本制度
 模式二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模式三 公司资本制度与中小股东保护
 模式四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中小股东保护
 模式五 一人公司
 模式六 合伙企业法综合考查
 模式七 票据权利
 模式八 票据责任
 模式九 破产法
 模式十 商法综合考查
刑法
 模式一 犯罪主观要件
 模式二 犯罪主体、责任年龄
 模式三 排除犯罪事由
 模式四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模式五 共同犯罪
 模式六 罪数和数罪并罚
 模式七 刑罚论
 模式八 刑法的适用范围
 模式九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模式十 犯罪客观要件
 模式十一 交通肇事犯罪
 模式十二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
 模式十三 假币犯罪
 模式十四 绑架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
 模式十五 毒品犯罪
 模式十六 盗窃罪、诈骗罪、转化抢劫
 模式十七 贿赂犯罪、渎职罪
 模式十八 贪污犯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
 模式十九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犯罪
 模式二十 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行政法
 模式一 行政许可、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
 模式二 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模式三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赔偿金的确定、对赔偿决定的异议
 模式四 公务员的处分与救济
 模式五 治安管理处罚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模式一 管辖、管辖权异议
模式二 诉、诉的类型、诉讼标的、诉讼请求、反诉
模式三 当事人、共同诉讼、第三人、诉讼代理人
模式四 证据、证明
模式五 法院调解
模式六 财产保全、先予执行
模式七 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的转化
模式八 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的裁判、第二审程序中特殊情形的调解
模式九 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再审案件的审理
模式十 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模式十一 执行程序
模式十二 仲裁协议的有效、仲裁协议的失效
模式十三 仲裁裁决、仲裁裁决的撤销、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刑事诉讼法
模式一 立案管辖、审判管辖、审级制度
模式二 立案监督、刑事诉讼主体
模式三 辩护人范围和权利、辩护的种类
模式四 侦查程序
模式五 证据分类、证据效力、非法证据排除
模式六 强制措施与羁押期限
模式七 公诉与自诉、回避、延期审理
模式八 简易程序的适用
模式九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及其赔偿范围
模式十 不起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处理
模式十一 二审上诉程序、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二审的审判方式、程序
模式十二 死刑复核程序
模式十三 审判监督程序
模式十四 执行程序、暂予监外执行、有权撤销假释的机构
模式十五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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