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获得医师资格者,方可申请注册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医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维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根据上述规定,口腔执业医师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一、专业、学历及工作经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年版)》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工作经历要求。二、基本素质(一)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愿为祖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二)珍视生命,关爱患者,能将预防疾病、驱除病痛作为自己的终身责任;能将维护人民的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能将提供临终关怀作为自己的道德责任。(三)具有终身学习观念,能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不断追求卓越。(四)具有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交流的意识,使他们充分配合和参与治疗计划。(五)在执业活动中重视医疗的伦理问题,尊重患者的人格和隐私。(六)尊重患者个人信仰,理解他人的人文背景及文化价值。(七)实事求是,对于自己不能胜任和安全处理的医疗问题,能主动寻求其他医师的帮助。(八)尊重同事和其他医疗卫生保健专业人员,具有集体主义精神和通过团队合作开展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工作的理念。(九)具有依法行医的法律意识,掌握常用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能依法维护患者和自身的权益。(十)在应用各种可能的技术去追求准确的诊断或促进疾病转归时,能考虑到患者及其家属的利益,并注意发挥可用卫生资源的最大效益。(十一)具有科学态度、创新和分析批判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