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乐记》云:“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古代圣贤的见解确实精辟。音乐乃一种声音。影视声音作为电影电视剧艺术造型的一种重要元素,或日视听语言的“半壁江山”,无论是创作者还是鉴赏者,都有“君子”与“小人”之分。这也正如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柳宗元所云:“美不自美,因人而彰。”马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有名言:“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说来,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可见,“辨音律”即懂得音乐语言的规律,对于鉴赏音乐是何等重要!同理,影视声音一旦融入审美艺术造型,自然也有规律可循。但遗憾的是,在中国影视艺术研究历史上,少有学者就此进行过深入而卓有建树的研究。世界艺术史上,美国学者鲁道夫·爱因汉姆曾有名著《艺术与视知觉》享誉学界,但能与之比肩的《艺术与听知觉》似尚未读到,也许是我学识浅薄、孤陋寡闻所致。 本书探讨的影视声音造型是指声音在影视作品中的艺术存在,是与画面共同构筑影视空间和影视形象的一种艺术形态,要讨论的是:声音造型的表现力给电影电视带来了什么和可以带来什么;而影视录音则是完成声音制作的创作过程,要讨论的是:如何完成以及更好地完成声音在影视中的艺术存在。只有明确了这两个概念的区分,才是解读本书的根本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