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诗歌十分讲究音乐美,席勒甚至认为“诗里的音乐在我心中鸣响,常常超过其内容的鲜明表象”。旧体诗有格律,讲究押韵,讲究对偶,学生容易感受到诗歌的音乐性,于是很多学生有误解,认为现当代诗歌和外国诗歌是没有这方面要求的。其实不然,例如我国以闻一多、徐志摩为代表的一大批现代诗人,都很重视诗歌的音乐美,他们的诗歌行数、字数整齐,停顿、韵脚斩截自然,遣词造句绘声绘色。欣赏诗歌时反复诵读,熟悉诗歌的节奏韵律,就能领悟诗歌语言内在的音乐美。要朗读好诗歌,除把握全诗的思想感情,还要处理好诗句内部的停顿,把握好诗句的感情节奏。如流沙河的《就是那一只蟋蟀》,句式整齐匀称,节奏鲜明,读时会感受到适应思想内容的需要而产生的优美韵律。这是因为作者以语义为单元作有节奏的停顿来组织诗句。从理论上说,所谓诗歌的“节奏”,就是一连串的声音的高低、快慢和停顿,相当于音乐中的节拍。没有节奏,就没有诗;现代诗歌也是有节奏的,它的音步也是有变化规律的。以郭沫若的《天上的街市》为例,虽然句子长短不齐,字数多少不等,但节奏也是极其鲜明的,基本上是三顿。自由诗的节奏,一般以三至五顿为宜。此外,诗歌还讲究韵律和谐。诗歌的韵律,主要表现在押韵上,即每句或隔句的最末一个字用韵相同或相近。不同的韵,可以造成不同的音乐气氛,传达不同的情感。要理解不同韵脚对内容的影响,体会出不同韵脚的美感效应。我们经常读诗,就会发现:抒发高亢激昂情感的诗,常常用阳韵(带鼻音的韵),这种韵浑厚响亮,宜于表现诗歌激昂高歌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