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学》的研究对象是文学史理论,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文学史基础理论,讨论文学史观;二是文学史一般理论,讨论文学史存在形态、演变方式等;三是文学史操作理论,讨论文学史研究方法、治史模式等。文学史,是文学作品的实现史,它不仅涉及过去,更涉及未来。文学史只有向史家的个体理解开放,才能真正成为审美意识史。我们不仅需要对以往的文学史研究经验进行整体反思,更需要建构一种系统的文学史学说,确立一门新兴学科——文学史学——的基本框架。《文学史学》并不单是对以往文学史观念的批判审视,不但是对以往文学史撰述经验的总结,而更主要是从文学史学学科建构的角度来考虑我们的文学史建设,是文学理论和史学理论相结合的交叉,是对文学史研究的一个整体性、体系性、理论性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