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通过对胡塞尔的先验主体际性论和列维纳斯的他我关系说的阐释,以显明为主体际性问题所折射出的主体性哲学的内在困境。胡塞尔的先验主体际性论可被视为在主体性哲学的框架中展开的,关于主体之间关系问题的最为系统与卓越的表达。从严格的先验立场出发,胡塞尔主要致力于对陌生主体(他人)以及主体共同体的意义在先验自我中的构造的意向性分析,并对一切社会性本质作出先验的解释。与胡塞尔不同,列维纳斯一开始就拒绝构造性的先验自我与先验他我构造论。但由于列维纳斯将自我界说为与他人绝对分离的原子式个体,主体际性问题仍然以一种与胡塞尔遥远相关的方式出现,并在对伦理化的主体性哲学之可能性的探寻中,展示出一种对绝对自我负责的追求。正是在这种追求中,我们不仅能够见到胡塞尔与列维纳斯这两位气质、兴趣和教养都大相径庭的哲学家在方法论之外的一种精神上的联系,而且能够进一步领略到为主体际性问题所揭示出的主体性哲学之内在困境的伦理蕴含和精神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