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婚姻自由原则
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二节 一夫一妻制原则
一、禁止重婚
二、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三节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一、禁止家庭暴力
二、禁止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第四节 男女平等原则与计划生育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计划生育原则
第二章 亲属制度
一、自然血亲关系的发生和消灭
二、拟制血亲关系的发生与消灭
三、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计算方法
第三章 结婚制度
第一节 婚约制度
一、婚约的效力
二、婚约期间赠送财物与彩礼返还
第二节 结婚的条件及不具备结婚条件的后果
一、结婚的条件
二、不具备结婚条件而导致的婚姻无效
三、不具备结婚条件而导致的可撤销婚姻
第三节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法律后果
一、事实婚姻
二、同居关系
三、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
第四章 婚姻的效力
第一节 夫妻身份关系上的效力
一、夫妻姓名权
二、人身自由权
三、夫妻计划生育义务
第二节 夫妻财产关系上的效力
一、夫妻财产制
二、夫妻相互扶养义务
三、夫妻相互继承权
第五章 父母子女关系
第一节 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一、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与义务
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
三、父母子女之间的相互继承权
第二节 特殊的父母子女关系
一、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
二、父母与人工生育的子女
第六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成立的条件和程序
一、收养成立的条件
二、收养的程序
第二节 收养的法律效力
一、收养的拟制效力
二、收养的解消效力
三、收养行为的无效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及后果
一、收养的解除方式
二、解除收养的后果
第七章 祖孙关系与兄弟姐妹关系
第一节 祖孙关系
一、祖孙间的扶养义务
二、祖孙间的继承权
第二节 兄弟姐妹关系
一、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兄弟姐妹间的继承权
第八章 离婚制度
第一节 婚姻终止的原因
一、因一方死亡而终止
二、婚姻因离婚而终止
第二节 登记离婚
一、登记离婚的条件
二、登记离婚的程序
第三节 诉讼离婚
一、诉讼离婚的条件
二、诉讼离婚的法定事由
三、诉讼离婚中对军人的特殊保护
四、诉讼离婚中对女性的特殊保护
五、离婚时的经济帮助
六、离婚时的家务劳动补偿
第四节 离婚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
一、共同财产的分割
二、共同债务的清偿处理
三、个人债务的认定
第五节 离婚对子女的法律后果
一、离婚后子女的抚养
二、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
第九章 妨碍婚姻家庭的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一节 妨碍婚姻家庭的救助措施
一、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
二、对虐待遗弃受害人的救助
三、对重婚案件中的受害人的救助
四、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案件中的受害人的救助
第二节 妨碍婚姻家庭的法律责任
一、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二、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第十章 继承法律关系
第一节 遗产与继承人
一、遗产
二、继承人
第二节 继承权
一、继承权的取得
二、继承权的放弃
三、继承权的丧失
第十一章 法定继承
第一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第二节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一、代位继承
二、转继承
第十二章 遗嘱继承
第一节 遗嘱成立的条件
一、遗嘱人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三、遗嘱的形式合法
第二节 遗嘱继承的效力
一、遗嘱的有效
二、遗嘱的无效和不生效
第十三章 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
第一节 遗赠
一、遗赠的生效要件
二、遗赠的无效和不生效
第二节 遗赠扶养协议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成立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
第十四章 遗产处理
第一节 继承的开始
一、继承开始的时间
二、多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先后的认定
第二节 继承的接受与放弃
一、继承的接受
二、继承的放弃
第三节 遗产的分割及遗产债务的清偿
一、遗产的范围
二、遗产的分割
二、遗产债务的清偿
第十五章 涉外婚姻家庭与继承
第一节 涉外婚姻关系
一、涉外结婚
二、涉外离婚
第二节 涉外继承关系
一、涉外法定继承
二、涉外遗嘱继承
第三节 涉外收养关系
一、涉外收养的成立
二、涉外收养的后果
第十六章 新型疑难婚姻家庭案例探讨
第一节 夫妻关系新问题
一、夫妻同居权受法律保护
二、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
三、婚内侵权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四、夫妻财产的认定与处理
第二节 亲子关系新问题
一、亲子关系的认定
二、非婚生子女的地位
第三节 继承关系的新问题
一、遗嘱的效力认定
二、必要的继承份额认定
参考文献
主妻法律法规缩略语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