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DBJ41\T0902008建设备案J11353-2009)》是根据信息产业部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信部联规[2007]24号)精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我省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编制的。《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DBJ41\T0902008建设备案J11353-2009)》的编制,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配套设施的建设行为;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维护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保障电信业务的平等接人。本标准共分八章,主要内容有:l.总则;2.术语解释;3.一般规定;4.通信机房及单元配线箱设置;5.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道设置;6.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室内配线管网设置;7.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配线设置;8.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公用通信设施设置。标准后附有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条文说明,参考文献。此标准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河南省通信管理局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资料和意见向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反映,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