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法治化的理论逻辑:邓小平法政治哲学与法政治理论研究》还提出了不少较有见地的新观点或独到见解。例如,在对邓小平政治认识方式的特色进行分析时提出:“人的认识错误难免”是邓小平政治认识论思想赖以形成的逻辑前提;“证伪”与“纠错”是邓小平独特的认识路径;从“否证”中引申出内在肯定结论是邓小平特有的理论论证方式;又如,在对邓小平政治价值思想进行探讨时提出:将政治价值评判的“人民利益”标准与“生产力”标准有机结合、辩证统一,是邓小平政治价值思想的突出特色;邓小平不仅赋予自由、秩序、平等、效率四大政治价值范畴以鲜活的时代内涵,而且基于“利益平衡”原理对社会主义条件下自由与秩序、平等与效率价值的内在统一性进行了科学的理论论证;面对特定条件下社会政治领域中自由与秩序的价值冲突,邓小平还根据秩序的“时间先在性”与“逻辑优越性”原理,并结合中国特定国情,作出了“秩序至上”的价值选择。总而言之,《政治法治化的理论逻辑:邓小平法政治哲学与法政治理论研究》是一部颇有创新性的理论研究成果,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政治哲学作出了可贵的努力。当然,作为理论探索与创新的产物,《政治法治化的理论逻辑:邓小平法政治哲学与法政治理论研究》不可能十全十美,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对邓小平法政治哲学产生背景的分析不够全面,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平等”与“效率”价值之间的辩证关系也需要进一步深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