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小说研究中,小说概念是最根本的问题之一,又是最令人困惑的问题之一。古人怎样看待“小说”,古人在何种意义上使用“小说”这一词语和概念,对于“小说”最常见的说法有些什么,古人用什么眼光审视“小说”,用什么标准衡量“小说”,诸如此类的问题,学界虽然对某些问题有所涉及,但不够细致深入,而且,因为学界普遍采用现代的小说观念,学者们对于上面提到的很多问题,反而多有忽略,或者是视而不见。从具体文献出发,细致分析古代目录学中对于小说的界定和选录,深入阐释古代文献中“小说”一词用例和语义,再结合具体的小说作品来探求当时人对小说的看法,回归和贴近到古人的小说观念,造就是本书的写作目的。 本书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讨论先秦两汉时期的小说观念。从《庄子》到《汉书。艺文志》小说家,是这一时期小说观念研究的主要纔索。先秦将小说与大道对立,汉代进一步采用五经作为评判著述的标准,这最终赋予了小说一词最基本的含义:小道不经之说。这是广义的小说概念,是一个作为普通词语使用的小说概念。《汉书·艺文志》设立小说家,由此诞生了具有目录学意义的小说,小说开始成为一种文类。作为目录学术语和文类名称的小说,是一种狭义的小说概念。第二部分,讨论与小说和小说家相关的诸子各家以及各种文类和文学表现方式。包括纵横家、杂家、神仙家(方士)、谣谚、辞赋、俳优、谐隐。在这些诸子学说中和文类、文学表现中,都含有小说的成分,与小说发生关系。我们可以看到,古人使用同样的和相似的词语来评述这些不同的东西。第三部分,讨论魏晋南北朝的小说观念,当时人以琐言为文类小说的主要类型。通过《隋书。经籍志》小说家类的作品,可以看到以《世说新语》为代表的琐言是六朝时期小说最主要的类型。通过对《殷芸小说》各条内容细致分析和统计,也支持了这种观点。琐言成为小说的主流,和汉魏以来的人物品评大有关系。第四部分,讨论唐代的小说观念。通过《隋书·经籍志》、《史通》中对于小说的较为系统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初盛唐时期的小说观念对于六朝小说观念的延续,但是,刘知几这位史家给出了小说新的评判标准,即是否是实录的标准,从新的角度审视了小说的功能,即补史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