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文学史只是叙述些代表的作家与作品,不能必责其“求全求备”。但假如一部英国文学史而遗落了莎士比亚与狄更司,一部意大利文学史而遗落了但丁与鲍卡契奥,那是可以原谅的小事么?许多中国文学史却正都足患着这个不可原谅的绝大缺憾。唐、五代的许多“变文”,金、元的儿部“诸宫调”,宋、明的无数的短篇平话,明、清的许多重要的宝卷、弹词,有哪一部“中国文学史”曾经涉笔记载过?不必说是那些新发见的与未被人注意着的文体了,即为元、明文学的主干的戏曲与小说,以及散曲的令套,他们又何尝曾注意及之呢?即偶然叙及之的,也只是以一二章节的篇页,草草了之。每每都是大张旗鼓的去讲河汾诸老,前后七子,以及什么桐城、阳湖。难道中国文学史的园地,便永远被一般喊着“主上圣明,臣罪当诛”的奴性的士大夫们占领着了么?难道几篇无灵魂的随意写作的诗与散文,不妨涂抹了文学史上的好几十页的白纸,而那许多曾经打动了无数平民的内心,使之歌,使之泣,使之称心的笑乐的真实的名著,反不得与之争数十百行的篇页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