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考生更好地了解大纲和教材的变化,准确把握2009年命题的新走向,《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照及教材增补辅导》设置以下几个栏目: 1.【考点增删说明】对司法考试大纲以及教材的变化作总体介绍。包括两部分内容: (1)提示法律最新变化,包括新修正和增加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立法解释等,展现最新立法、司法动态; (2)对照2008年大纲和教材,总结2009年司法考试考点变动情况,让考生总览全局,对司法考试的最新变化了然于胸。2.【高频考点提示】 总结2004年至2008年司法考试第一卷至第三卷高频考点,以“☆”的数量代表曾被考核试题数,提示“常考”内容,探寻司法考试命题规律。3.【大纲新旧对照】 对2008年和2009年司法考试大纲进行比较,以表格列举的形式,直观体现变动考点,细心的考生可能从中发现点点命题奥秘。其中:(1)大纲正文加灰底的文字,为2009年考点变动修改之处。(2)表格中“备注”栏目中的文字是说明文字,非大纲正文,主要对于本章节重大调整之处给予特别说明。(3)与2008年相比,2009年司法考试大纲中的“基本要求”改动均不大,《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照及教材增补辅导》中不再一一对比,变化之处文字加灰底,以提示考生注意。4.【教材增补辅导】 《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2009年修订版)由参与大纲编写的相关专家学者撰写,与2008年相比,内容和结构上不断完善。针对以上情况,《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照及教材增补辅导》依据教材所作修改,为考生指出教材最新变化,提示新出”内容,特别提示重点难点。需要说明的是:(1)考点标题前序号为所在章和节序号,例如经济法中的“2-3食品安全法”,表示“食品安全法”是司法考试大纲经济法部分第二章第三节中的考点。(2)大纲考点增删与教材增补内容并不一定完全吻合,对于大纲变动而教材中改动不大的考点,【教材增补辅导】中不再一一说明。5.【法条新旧对照】 针对近年法律法规修订,为考生进行法条新旧对照,帮助考生快速抓住法律法规修改关键之处,提高复习效率,轻松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