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5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其中,明确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贯穿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保护各个环节,其服务的广度、深度、质量和水平,对保障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常运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专利代理服务是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专利代理服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执业人员需要同时具备科技与法律知识,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利代理人队伍就成为提高我国专利代理服务水平及质量,促使整个行业健康良性发展的最为重要的保障条件,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是检验应试人员是否具备从事专利代理所需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为适应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5年决定改革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经过三年的摸索和实践,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方案在三次代理人资格考试中基本得到全面落实,并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目前,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准备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为帮助应试人员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备考,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在总结2006~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经验并吸收社会公众建议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2007年版“考试指南”进行了调整,编写形成《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2009)》。2009年版“考试指南”由“考试大纲”和“法律法规部分汇编”两部分组成。 在具体内容上,就考试大纲所进行的修订,主要是依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而进行的适应性调整,大纲其他部分则是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了相应的微调。由于本书出版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和《审查指南》尚在修订中,本书的法律法规汇编部分只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以及与专利代理工作、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此需要提醒广大考生的是,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所涉及的考试范围,一律以考试日期前最新公布并施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与往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不同的是,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所需学习的法律法规,除本书收集的部分内容外,其他内容需要广大考生自行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