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乃孔孟桑梓,礼仪之邦,典籍浩瀚,亟需保护。2007年1月,“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正式实施后,我省行动迅速,于是年lO月下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并于2008年4月9日成立“山东省古籍保护中心”,负责指导全省古籍保护工作。2008年5月14日,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的意见要求,山东省文化厅下发通知,决定开展第一批“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山东省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评审工作。接到《通知》后,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高校图书馆申报非常踊跃,省古籍保护中心共收到申报第一批“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材料30份。此后,在省古籍保护中心和厅际联席会议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数据整理、专家初评、终审等一系列严格周密的程序,共有24家单位达到第一批“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评审条件。在向社会公示后,2009年4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省图书馆、山东大学图书馆、山东省博物馆等24家古籍收藏单位为第一批“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为了继承和弘扬齐鲁文化的优秀传统,推动全社会关心、参与全省古籍保护工作,我们组织编辑了这套《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第一批)》,简要介绍我省首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开展古籍保护的措施、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工作,以期社会各界对我省的古籍保护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并自觉地关心、支持和参与古籍保护工作,为建设文化强省贡献一份力量。